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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趙守博透露,有球團表示對經營職棒意興闌珊,並強調現在是國內職棒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面對經營困境,趙守博質疑政府視棒球為國球,但政府為棒球做了什麼,又為職棒聯盟做了什麼?不過,吾人實應反問,中華職棒又為台灣的棒球做了什麼?

觀諸外國職棒,球員為球隊重要資產,以美國而言,大聯盟新人登錄滿三年可取得薪資仲裁資格,滿六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簽下自由球員的球隊,尚須給付一筆轉隊費與原球團以補償其損失,有錢的球隊可藉由挖角塑造超強戰力,而窮球隊亦可藉健全農場制度維持競爭力,並藉轉隊費、豪華稅等制度平衡其財務,不至因貧富差距降低比賽對抗性。

反觀台灣,球員雖亦是球隊生財工具,但待遇卻有天壤之別。早年中華職棒以不定存續期限合約,合約期滿球員仍不得片面解約,球員有如奴隸般對於合約完全無置喙餘地,及至台灣大聯盟出現,中華職棒方修改為合約期限一年,一年一簽,但若欲轉至另一球隊須持原球隊發給之「離隊同意書」,等於換湯不換藥,球員地位仍有如奴隸。及至今年,中華職棒再度修改規定,參考美國設立讓渡制度,但與美國不同者為球員進入讓渡名單後若無其他球隊指名,翌年僅原球隊有登錄權利,如此球團即可名正言順封殺球員,免除不發離隊同意書口實,亦難怪有球迷譏其為「超渡制度」。

另外,中華職棒觀眾人數下滑,轉播收視率創新低,聯盟將矛頭指向王建民,乍聽之下合理,但事實上自去年再度爆發簽賭放水案以來,觀眾人數即急遽下滑,至今未見起色,一個未能取信於球迷的聯盟,有什麼資格去指責王建民?觀諸美、日職棒,亦各爆發過球員放水簽賭案,但因處理得當,完全斷絕球員與黑道、賭徒在比賽上動手腳的念頭,故發生過一次後即無第二次,反觀中華職棒,1997年爆發第一次放水案,未與涉案球員劃清界限,反而找選手會長郭建成宣示打的是清白球,但郭建成迅即因當白手套被收押,爾後更獲有罪判決,找大魔王宣示絕沒放水不可能有人相信,中華職棒便將矛頭轉為攻擊新成立的台灣大聯盟競技水準差勁,但本身卻以「維持競技水準」為由,讓列名檢調第二波重點偵察球員(即眾所周知之27人名單)由「各隊帶回自行管教」。

如此鴕鳥心態,於八年後再度發生球員放水案亦不令人意外。八年前中華職棒選擇說謊來掩蓋事實,八年後中華職棒尚不改鴕鳥心態,在已無台灣大聯盟可攻擊的情況下,無視遭點名、收押者多為本土球員,反將責任推給洋將,中信鯨總教練徐生明直言相信達威放水,卻仍派其上場比賽,而統一獅顧問郭俊男更對媒體表示洋將是職棒亂源,尤其中南美洲洋將教育程度低、道德水準差,卻仍於年底率先於各球團引進多明尼加洋將。

中華職棒創立至今,十七年來面對球迷指責的聲音,總以「還在草創期」搪塞,若比喻為人,中華職棒元年出生的人,明年即將成為大學新鮮人,而中華職棒有什麼資格說自己還在草創期呢?在經過一連串對球迷的謊言之後,中華職棒要拿什麼出來再度博取球迷信任?趙守博拿王建民作為票房下滑的藉口,王建民何辜?

(本文刊於2006年10月6日蘋果日報論壇,文中指美國大聯盟與自由球員簽約須付給原球團轉隊費說法有誤,應該取得選秀補償,日本職棒做法才是轉隊費或是指名補償選手,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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