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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職棒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職棒經營困難,La new董事長劉保佑提出之政府應提供租稅優惠或許暫時並不可行,但免除球場租金及免除營業稅等措施政府可立即著手,甚至提出廢除二軍代訓制度,讓役男打職棒之建議。

洪瑞河表示,今年之前三年雖有盈餘,但是今年虧損三千萬又將前三年的盈餘消耗光,意即兄弟在2003~2005年之總盈餘僅三千萬,而最近十年累計下來,兄弟已經累計虧損超過兩億。但弘光科技大學王忠茂於中華體育季刊第十九卷第三期發表論文「2003-2004年中華職棒大聯盟觀眾人數之分析」指出,根據兄弟對外公布之財務數字,2003年收入四大來源門票、轉播權利金、授權商品及廠商贊助分別佔總收入比率之33%、22%、25%及20%。2003年之轉播權利金為緯來、年代均分兩億四千萬,六球團各可獲得四千萬之挹注,以此反推,兄弟該年之總收入超過一億八千萬,但佔總支出最大宗之球員薪水,亦不過在五、六千萬之譜,兄弟如何在有此巨大營收,甚至2005年之轉播權利金提高兩千餘萬元的情形下,尚且誇稱三年盈餘僅略高於三千萬,實在令人費解。

中華職棒身為商業團體,十七年前的「草創期」以社會公益為由讓教育部出面擋下了娛樂稅,創業十七年後竟又要求政府免除營業稅,以一個年總產值僅新台幣十億元的產業來說,政府若接受洪瑞河的提議,那如何對得起全國其他大大小小公司行號?在台灣,路邊攤是不用繳營業稅的,中華職棒以其開倒車之經營方式常遭致球迷譏為路邊攤,如今更以實際行動要求政府免除營業稅,讓球迷的譏諷成為事實。

洪瑞河要求免除場租,但台灣各球場皆為政府用納稅人血汗錢建設之公共財,一座耗資數億的球場,如逕予以營利為目的之中華職棒免除場租之優惠,此種圖利特定財團之作法如何對其他租用單位交代,又如何對得起台灣千萬納稅人?以台北小巨蛋而言,東森集團以九年十三億取得經營權,但每年需提供台北市政府45天之公益使用時段,申請使用此時段之單位僅需繳交平衡成本之場租,但活動不能販售門票,如中華職棒取得免費使用台灣各棒球場之權利,是否亦應比照台北小巨蛋模式,禁止對外售票?

數年前中華職棒因簽賭案一落千丈時,領隊會議通過以聯合減薪三分之一這種剝削球員的作法來救亡圖存,今日兄弟再度面對經營困境,如認為代訓球員是拖油瓶,大可向體委會申請退出代訓制度,但洪瑞河卻提出取消代訓制度,拉獅熊苦心建立二軍陪葬來維護自身球隊競爭力。姑且不論以往中華職棒在兩聯盟惡鬥期間曾公開聲明「未役球員身心發展未臻健全,如逕加盟職棒恐無助於其球技精進」,去年由立委蕭美琴舉辦之代訓公聽會,兄弟特助鄭乃基倡言「為了把棒球餅做大,可以照顧更多球員,兄弟象讚成這制度繼續推行」,卻在短短一年之後便成了廢話,兄弟球團再有何信用可言?

洪瑞河要求政府免除場租,但兄弟象本身於龍潭擁有一座棒球場,亦曾於龍潭球場舉辦例行賽,如能將主場比賽移至龍潭,不僅不用場租,職棒所帶來之人潮亦可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必能達成雙贏之目標,而非目前中華職棒、公部門與球迷三方面「三輸」之尷尬局面。

(本文發表於2006年11月23日蘋果日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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