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次經典賽棒協這樣亂搞還可分到快900萬,實在無名火起,上次蘋果的社論把我偷婊棒協那一句刪掉,乾脆直接這裡寫一篇。
很多人看到台灣球員在日本沒早餐吃然後坐飛機還要分批回來,就痛罵官員無能,不過,首先要表明的就是,棒協並非政府組織,而是依國民體育法第8條第1項及施行細則第3條所成立的「公益體育團體」。
而為什麼棒協這次這麼亂搞?因為原本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第2條,是由棒協負責組訓國家代表隊,但是因為經典賽的參賽球員除了少部分業餘以及旅外球員外,主要還是由中華職棒球員為骨幹,為了避免再有像2009年的第二屆經典賽因為徵召不順結果連中國都打不贏的慘事,所以這次才改由中華職棒負責徵召、組訓,結果中職一開始就決定打破往例,要給選手出場費,讓棒協丟盡顏面,所以開始扯後腿,先是杯葛說不宜發出場費,又說林瀚、曾仁和兩個業餘球員不應該拿中職發的出場費,理由是打國際賽已經有國光獎金了,怎麼可以再拿出場費,之後卻又被抓包根本就沒向政府申請國光獎金。
不過,亂搞,其實也不過就是棒協的優良傳統而已。
在職棒成立之前,棒協總攬全國棒球事務,包括甲組聯賽以及讓球員又愛又恨的陸光隊選拔,每年可以從政府手中拿到大把經費來「推廣棒球運動」,但是1989年中華職棒成立之後,因為當年職業球員還禁止參與尚屬業餘性質的國際比賽,棒協為了怕好球員一次被中職吸光,所以與中職協議,未役以及未滿23歲的球員不可以打職棒。1988年台灣兵敗漢城奧運後,重點當然就放在1992年的巴塞隆納奧運,而這支代表隊其實是從1986年開始組訓,為了避免重點球員如郭李建夫、江泰權等人被職棒挖角,棒協還每月發給這些球員數萬不等的營養金。巴塞隆納奧運結束後,代表隊成員化身為俊國熊、時報鷹,在隔年加盟中華職棒,大失血的國家代表隊因為之後僅能由菜鳥組成,所以1995年日本倉敷亞錦賽台灣連兩場遭南韓、日本血洗,也丟掉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參賽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