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趙守博透露,有球團表示對經營職棒意興闌珊,並強調現在是國內職棒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面對經營困境,趙守博質疑政府視棒球為國球,但政府為棒球做了什麼,又為職棒聯盟做了什麼?不過,吾人實應反問,中華職棒又為台灣的棒球做了什麼?
觀諸外國職棒,球員為球隊重要資產,以美國而言,大聯盟新人登錄滿三年可取得薪資仲裁資格,滿六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簽下自由球員的球隊,尚須給付一筆轉隊費與原球團以補償其損失,有錢的球隊可藉由挖角塑造超強戰力,而窮球隊亦可藉健全農場制度維持競爭力,並藉轉隊費、豪華稅等制度平衡其財務,不至因貧富差距降低比賽對抗性。
反觀台灣,球員雖亦是球隊生財工具,但待遇卻有天壤之別。早年中華職棒以不定存續期限合約,合約期滿球員仍不得片面解約,球員有如奴隸般對於合約完全無置喙餘地,及至台灣大聯盟出現,中華職棒方修改為合約期限一年,一年一簽,但若欲轉至另一球隊須持原球隊發給之「離隊同意書」,等於換湯不換藥,球員地位仍有如奴隸。及至今年,中華職棒再度修改規定,參考美國設立讓渡制度,但與美國不同者為球員進入讓渡名單後若無其他球隊指名,翌年僅原球隊有登錄權利,如此球團即可名正言順封殺球員,免除不發離隊同意書口實,亦難怪有球迷譏其為「超渡制度」。
另外,中華職棒觀眾人數下滑,轉播收視率創新低,聯盟將矛頭指向王建民,乍聽之下合理,但事實上自去年再度爆發簽賭放水案以來,觀眾人數即急遽下滑,至今未見起色,一個未能取信於球迷的聯盟,有什麼資格去指責王建民?觀諸美、日職棒,亦各爆發過球員放水簽賭案,但因處理得當,完全斷絕球員與黑道、賭徒在比賽上動手腳的念頭,故發生過一次後即無第二次,反觀中華職棒,1997年爆發第一次放水案,未與涉案球員劃清界限,反而找選手會長郭建成宣示打的是清白球,但郭建成迅即因當白手套被收押,爾後更獲有罪判決,找大魔王宣示絕沒放水不可能有人相信,中華職棒便將矛頭轉為攻擊新成立的台灣大聯盟競技水準差勁,但本身卻以「維持競技水準」為由,讓列名檢調第二波重點偵察球員(即眾所周知之27人名單)由「各隊帶回自行管教」。
如此鴕鳥心態,於八年後再度發生球員放水案亦不令人意外。八年前中華職棒選擇說謊來掩蓋事實,八年後中華職棒尚不改鴕鳥心態,在已無台灣大聯盟可攻擊的情況下,無視遭點名、收押者多為本土球員,反將責任推給洋將,中信鯨總教練徐生明直言相信達威放水,卻仍派其上場比賽,而統一獅顧問郭俊男更對媒體表示洋將是職棒亂源,尤其中南美洲洋將教育程度低、道德水準差,卻仍於年底率先於各球團引進多明尼加洋將。
中華職棒創立至今,十七年來面對球迷指責的聲音,總以「還在草創期」搪塞,若比喻為人,中華職棒元年出生的人,明年即將成為大學新鮮人,而中華職棒有什麼資格說自己還在草創期呢?在經過一連串對球迷的謊言之後,中華職棒要拿什麼出來再度博取球迷信任?趙守博拿王建民作為票房下滑的藉口,王建民何辜?
(本文刊於2006年10月6日蘋果日報論壇,文中指美國大聯盟與自由球員簽約須付給原球團轉隊費說法有誤,應該取得選秀補償,日本職棒做法才是轉隊費或是指名補償選手,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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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棒在去年設立「育成選手」制度之後,近日將與東京讀賣巨人隊簽約的青少棒選手林羿豪循此制度成為台灣最新一位旅外選手,面對年輕選手紛紛選擇放洋時,競爭力明顯不如外國的中華職棒各球團於一個月前開了一場會,期能改善此現象,結果如一般預期並未作出具建設性的結論,而體育學院教授出身的中信鯨領隊林敏政甚至提出規定業餘選手除非領有一定數額簽約金否則應於國內職棒比賽數年方得旅外這種可笑建議,「不然選手拿個五萬、十萬就出國,台灣棒球的根都被挖光了」。
首先應該要了解的是,美國大聯盟每年舉辦的選秀共有五十輪,大約只有獲得前十輪指名的選手可以拿到所謂的簽約金,其後不是少得可憐不然就是根本連簽約金都沒有,在許多人關心王建民是否有機會爭取賽揚獎的同時,或許更多的人已經遺忘現中信鯨投手杜章偉當年就是因為經紀人宋正立對國外球團亂喊價而失去出國挑戰的機會。林敏政認為選手不該拿個五萬、十萬美金就出去,但是代訓制度的實施讓中華職棒各球團獲得廉價球員來源,球員簽約金一再被壓低,蔡仲南拿創紀錄600萬天價簽約金的時代已經過去,台灣兩職棒聯盟自2003年合併以來,透過自辦選秀會以及代訓球員總共補進超過170名球員,簽約金達300萬者不過11人,150萬以上者亦僅三分之一而已,在在顯示出中華職棒只是個與國外相比沒有競爭力的商業組織。
再者,代訓制度為行政院體委會為提昇國內棒球水準並解決國訓隊員額不足問題而發展出的構想,自2003年開始實施後,三年來總共供給中華職棒聯盟超過130名球員,加上自辦選秀加入之新血及原有之二線球員,絕對足夠六球團分別成立二軍,但是這百餘名代訓球員卻有超過三分之一於退伍後未被留用,在原本規劃的代訓時程裡,體委會打的如意算盤是2007年各隊皆成立獨立之二軍並有二軍聯賽,同時結束代訓制度,但是截至即將結束的2006球季,六隊裡仍有四隊尚未成立二軍,體委會放話要收回代訓不力球團的代訓球員到現在證明也真的只是說說而已。事實上,自1999年自陳金鋒與道奇簽約開啟近年旅外風氣之先開始,至林羿豪為止八年間亦僅27人出國,平均一年還不到四個,但單以全國青棒十六強聯賽為例,平均一隊皆登錄將七至八名高三球員,亦即台灣的三級棒球一年至少可供應超過一百名以上的球員,但是這些球員最後都到哪裡去了?中華職棒一邊砍人一邊喊球員不夠無法成立二軍,天方夜譚般的「根被挖走」更加讓人覺得林敏政不知所云。
若從法律之觀點,中華職棒聯盟不過國內一商業團體,有什麼權力與正當性限制未與其有任何契約關係之業餘甚至學生球員與國外球團簽約?球員旅外有如出國深造,具備高度才能與深厚潛力的學生可以申請到獎學金,如當年各球團捧著高額簽約金競標王建民與曹錦輝等人,次一級的就辛苦一點要靠自己,林彥峰、黃俊中等屬於此類,無法出國或是無意願出國的則於國內升學,亦即加入中華職棒或是社會人球隊。政府都無法要求學生必須於國內升學或是就業,中華職棒有什麼權力限制球員出國發展?
經紀人與握有旗下球員經紀約的中華職棒各球團是否為了抽佣問題或轉隊費多寡而哄抬球員簽約金價碼不得而知,但是欺騙選手不懂行情與現實則無庸置疑。球員有意願出國不一定要透過經紀人或是國內職棒球團,觀諸台灣的鄰國日本,具有棒球隊的高中上千所,但是日本職棒每年選秀只選十輪,即使加上去年新獨立出來的高中生選秀,每年可以加盟日本職棒的球員至多不過百餘名,餘者除了加盟社會人球隊甚而改當一般上班族之外,野球浪人便應運而生。有人選擇投身小聯盟,曾升上大聯盟嗣後經選秀加盟日本職棒的鈴木誠即為其中一例;又有人加入獨立聯盟期待有朝一日被發掘,如現日本職棒軟體銀行鷹隊投手西山道隆,2004年赴美加入獨立聯盟,2005年返國加入新成立之四國聯盟,因投出151公里速球獲得青睞,於該年年底透過育成選手選秀加盟軟銀,並於今年六月登錄為正式選手且於一軍出賽,甚至最近投入四國聯盟的森倫太郎,自費至美國棒球學校留學三個月,被亞特蘭大勇士看上,卻因簽證問題而不得不回國,也是一個好例子。
台灣社會在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後,社會開放、政治自由,人民可以倡言倒扁而不用怕晚上會被抓去學唱綠島小夜曲,但台灣的棒球選手卻還得屈就在封建的枷鎖裡,委身於獨裁的桎梏下,中華職棒的成立的確增加了從事棒球運動的人口,但不代表球員在畢業後有加盟中華職棒的義務。日前清大研究生吳偉立投書媒體,直言台灣沒有真正職棒,若以上述觀之,中華職棒遑論「職業」棒球,本質上豈與共產黨何異?
(本篇文章投稿至蘋果日報論壇,因篇幅限制故稍有修改,此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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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底,日本職棒「化外之地」,無任何一支職棒球隊駐紮的四國島,由前西武名將石毛宏典成立了一個新的獨立聯盟:四國島聯盟(Shikoku Island League),一般稱四國聯盟。四國島有四個縣:愛媛、香川、高知以及德島,剛好一縣一球隊,由當地居民票選隊名後決定為愛媛Mandarin Pirates(柑橘海盜)、香川Olive Guyners(橄欖強者)、高知Fighting Dogs(鬥犬)及德島Indigo Socks(藍染襪)。這些隊名以及吉祥物都與當地的關係相結合,如愛媛產橘子,當年盤據於此的海盜勢力強大,因此吉祥物便是一個人頭上頂了橘子,而海盜成了隊名,至於香川則是當地盛產橄欖,而Guyner(ガイナー)在當地的方言意思為「強大」,所以用來當隊名。
四國聯盟成立之初的經營方式採用類似台灣大聯盟的中央集權式,由石毛宏典成立ILBJ公司(株式會社)經營管理,資本額三億四千萬日圓,但是在2006年各球隊法人化成為獨立球團。每隊每季進行九十場,共計一百八十場的例行賽,通常是在週末以及假日進行,從四月打到十月。四國聯盟一開始成立的理念就不以與日本野球機構,即日本職棒(NPB)競爭,反而主要原因之一在於當地盛產棒球選手,卻無任何一支職棒球隊,因此成立一個獨立的職棒聯盟讓希望未來成為職棒選手的球員可以繼續棒球路,並且在選擇的選手上以年輕選手為主,因此入團選秀只限17至24歲的選手參加,如松土反大輔的弟弟,畢業於法政大學的松土反恭平本來也是投手,後來手投壞了改練內野,也參加了四國聯盟,被分配到愛媛柑橘海盜隊。
日本方面先告一段落,回頭來看看台灣吧!
1997年開打的台灣大聯盟,起因於中信與聲寶加盟中華職棒的爭議與年代及緯來職棒轉播權利金的糾紛,中華職棒對台灣大聯盟當然少不了惡意的攻訐與嘲弄其競技水準,台灣大聯盟也怨不得人,因為挖角人家的明星選手,不論手段正不正當或契約是否真的可以不定存續期限,總是會讓被挖的球團不爽,所以中華職棒只好三不五時就要批評一下那魯灣比賽水準低、送票破壞「大環境」,兩個和尚沒水喝等等。
不過「大環境」真的是那魯灣搞壞的嗎?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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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課,偉立老師讓我們看電影陰謀密戰(Eight Men Out,台灣翻那什麼爛片名啊-_-),裡頭是講黑襪事件,1919年美國職棒季後賽白襪與紅人爭奪總冠軍,最後白襪四勝五敗輸掉總冠軍。據傳白襪荒腔走板的演出是因為有八名球員在比賽前收受賭徒的賄賂而打放水球,包括明星外野手Joe “Shoeless” Jackson 以及當家三壘手Buck Weaver。這八名球員當時因為打放水球被起訴,求處有期徒刑五年以及罰金兩千元(當時明星球員年薪不過一萬美元左右),最後全部因為證據不足而獲判無罪,但當時被各球團老闆請來擔任大聯盟會長的法官Kenesaw Landis,卻在稍後宣布這八名球員終生禁賽。
Joe Jackson不承認有放水,隊友找他入伙他沒答應,但也沒有向上頭報告,Buck Weaver也不承認有放水,且在法庭上提出自己成績優秀不可能放水,並且一生都在為自己的清白辯護,但是一直沒有被美國人民接受。Kenesaw Landis會長的意見是除了實際有放水或僅僅答應要放水之外,就算知道相關消息卻沒有跟教練或老闆報告,也在終身禁賽之列。再看看台灣的鄰國日本,黑霧事件裡最近獲得平反的名投池永正明也沒有放水,但是還是遭到終身禁賽的處分。這種作法看似殘忍,但是卻能有效遏止放水歪風。美國犧牲了Joe Jackson,日本犧牲了池永正明,但是在絲毫不與黑道及賭徒妥協的決心下,換來的卻是再也沒有相關事件的發生,而在這個小小的台灣,竟然可以在第一次放水案之後,短短的八年內再度爆發第二次!或許第一次的處理方式不佳,造成了第二次的主因。
第一次發生放水案時,牽涉的幾乎以本國籍球員居多,但是中華聯盟沒有明快處理,把責任都推給檢調單位,等到時報鷹幾乎全隊被抓光了,才匆匆用借將方式湊了一支二代鷹打完下半球季。更可笑的是,中華聯盟沒有快刀斬亂麻就算了,反而還找郭建成以及郭尚豪(郭進興)代表全體球員宣示打的是清白球,結果就是沒多久之後郭建成被收押,郭進興也在被爆料而風聲鶴唳下,先跳槽新成立的台灣大聯盟,再因操守問題而未獲留用,連一球都沒投就離開台灣棒球圈,中華職棒找大魔頭講自己沒放水成為台灣職棒史上最大的笑柄。
中華職棒爛,台灣大聯盟也不用偷笑。與涉嫌放水球員劃清界限是職棒聯盟的責任,但是台灣大聯盟先是招降了傳說中的大魔王陳義信,接下來更是收納了情況不明的郭進興,雖然台灣大聯盟在成立之初就成立了安全防護組並且強力運作,使得在存續的六年間一直未傳出放水事件,但是從沒有人相信台灣大聯盟完全沒有人放水。
台灣的放水球員都是以背信罪遭到起訴。刑法與民法不同,如果以百分量表,民法只要不利證據超過50分就可以判當事人敗訴,但是在人權考量以及無罪推定原則之下,必需超過70分甚至75分才可以認定一個人有罪。問題是職棒球員放水這種東西,沒有放多跟放少的問題,而是有放跟沒放的差別而已,所以刑法75分才可以判決有罪,但是只要1分,球員就該被處以終生禁賽。
在剷除了檢調第一波收押的球員之後,中華職棒將焦點轉移到攻擊新成立的台灣大聯盟的競技水準上,並且在經過一段低潮期後,因為2001年世界盃在自己的土地上擊敗日本勇奪第三名,棒球熱潮重新回溫,加上2003年兩聯盟的合併,在全國上下沈浸於一片歡愉的新氣息下,再也沒有人去想到放水事件,但是在第一次放水案中苟且偷安的中華職棒,禍事不會再上門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當年除了第一波收押名單之後,檢調列出了第二波涉嫌打放水球的名單,也就是俗稱的27人名單,原本也在禁賽之列的這些人,偉大的領隊會議決議各球團將這些球員「帶回自行管教」!執法不嚴的下場,就是會讓黑道及賭徒有機可乘,把中華職棒當軟柿子吃。
2005年暑假,以在一場La new熊的比賽,原本的先發捕手填陳昭穎,卻直接由陳峰民遞補出賽為開端,正式爆發中華職棒第二次放水案,距離上一次不過短短八年!有過上一次讓大魔王帶頭宣示清白的教訓之後,這一次中華職棒要求球員全面封口,除了再度把責任推給檢調單位之外,並且因為兩聯盟已經合併,沒有那魯灣好攻擊了,加上不久之前中信鯨澳洲籍洋將Brad Percell(博德)被爆料接受黑道招待喝花酒,因此這些天才的中華職棒球團無視於幾乎都是本土球員被抓走的情況下,各球團槍口一致把矛頭轉向洋將,抓這些聽不懂中文的「阿度仔」來當替死鬼。而一向唯恐天下不亂的媒體,除了繪聲繪影之外,竟然倒也合作地沒有去戳破中職球團前言不對後語,例如中信鯨總教練徐生明在達威被點名放水時,對媒體直言「我相信」(而且達威隔年甚至獲得留用!),以及統一獅顧問郭俊男對媒體表示洋將是中華職棒亂源,尤其是中南美洲洋將,因為他們教育程度差,道德觀念低,以後引進洋將要以美、日為主,然後球季結束與誠泰忙不迭地引進一堆多明尼加籍的洋將。
第一次苟且偷安,第二次還是依樣畫葫蘆,如果說中華職棒會再發生第三次放水案,我想應該也不會有任何人感到奇怪才對。在經歷過一連串的嘴砲事件後(不只放水案),我們還需要相信中華職棒嗎?
對了,話說回來,郭進興因為涉嫌放水而終生禁賽,但是他當年在統一獅時球團就覺得他有問題,甚至在風聲傳出來使他有意跳槽台灣大聯盟時,當時的領隊郭俊男安撫他「以前就算了,不要亂想,好好打球,其他的事我幫你解決」,這樣助紂為虐的領隊是不是也該永不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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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棒球經典賽中華隊兵敗東京,尤其對日本一役被提前結束,寫下繼敗給俄羅斯之後,台灣的棒球史上最難堪的一頁,而國內無意外地撻伐聲四起。教練團一如往例向全國球迷道歉,並且認為經由這個經驗可以學到很多,不過台灣到底學到了什麼?
中華隊的慘敗,追根究柢在於比外國落後。將時間拉回中日之戰,落後三分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輪到胡金龍打擊,教練團竟然下達觸擊戰術要求胡金龍將壘上跑者推向二三壘,並將攻擊機會讓給整個先發打線裡攻擊力最差的捕手葉君璋,希望葉君璋可以打出安打或是高飛犧牲打先幫中華隊取得分數。當然這個作戰計畫是失敗了,這種在中華職棒裡這個低階聯盟奏效的戰術,怎麼到了國際舞台就不管用了?縱使葉君璋擊出安打將壘上跑者送回,但仍然落後日本隊,而日本國家隊這種高階聯盟挑選出來的菁英選手,又怎麼會輕易讓你再有機會攻佔得點圈?低階聯盟對抗高階聯盟本來已經很吃力了,但是教練團落後的觀念卻將中華隊推入無底深淵。
名球評袁定文先生將「追平分」及「超前分」這種進步的作戰觀念帶進台灣少說也有十年的時間,並且不下數次解釋其中精義,但是歷年來中華隊仍然是以在國內對付低階聯盟可以奏效的落後法子出去跟人一較高下,在高階的對戰裡忽視應該注意的選球、上壘以及長打,使得雅典奧運以及去年底的亞洲職棒大賽,台灣的參賽球隊繳出了遠較平均水準為低的上壘率與長打率,甚至還輸中國,就像義和團拿著長矛大刀對抗八國聯軍的火槍,豈能不敗?
中華隊,你學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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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棒球經典賽預賽,中華隊二連敗,首戰可惜以0:2輸給了韓國隊,次日更遭日本隊以14:3提前結束。在以些微之差敗給韓國以後,許多人皆將原因指向運氣不佳,的確幾次的攻勢或因調度問題或是韓國的美技,使得中華隊無法攻回本壘,但是追根究底,輸球真的只是運氣不佳嗎?
淺見以為,輸球不過就是技不如人,而技不如人,其實也沒有什麼好丟臉的。中華隊的選手來自中華職棒、日職二軍及小聯盟1A等低階聯盟,特色就是球員並非自更低階聯盟經由競爭脫穎而出,因此少有遭遇更高階對手的經驗,不是沒有往上挑戰的機會(中華職棒),就是還在接受磨練(日職二軍、小聯盟1A),所以在面對韓國隊這些來自高階聯盟(大聯盟、日職一軍、韓職一軍),經由不斷挑戰更高級的對手而進步的選手,力有未逮其實是意料中事,能有如此表現實屬難得。中華隊在賽前就不被看好可以擊敗等級高出許多的韓國隊,輸球是正常,贏球才是因為運氣好,而非輸球是因為運氣不佳。
承認技不如人並非丟臉的事,重要的是台灣如何在承認技不如人這個事實後,思考如何縮短與外國的差距。當務之急即是摒棄閉門造車,引進國外先進觀念,健全國內體制,以培養出更多的陳金鋒,以免陳金鋒無法穿上中華隊球衣便讓教練團開始焦慮攻擊重心並造成球迷哀鴻遍野之情況。反觀日本,松井秀喜宣布不參賽時,王貞治監督需要煩惱的只是從其他眾多的各隊四棒選手裡選一個出來擔任國家隊四棒重任,而日本國家隊這些高階聯盟選出來的菁英球員,也的確靠著長槍短砲攻城掠地,連續兩場提前結束對手。
承認技不如人並不丟臉,把輸球原因推給運氣,只是一種故步自封且不負責任的作法,如何使台灣成為浴火重生的鳳凰,才是應該認真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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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華職棒再度爆發放水簽賭案,重傷各球團,在紛擾多日後,各球團在經由領隊會議做出決議後,痛下決心開除遭檢方約談飭回的球員並永不錄用,以示自清。在這些球員裡,雖以本國籍球員為大宗,但有球團相關人士向媒體透露,洋將,尤其是中南美洲洋將,因為這些會念經的外來和尚影響球隊戰力甚鉅,卻因教育程度低,道德觀念不足易遭收買,其實才是中華職棒放水的元兇,如中信鯨主力投手多明尼加籍的吉龍,遭有關單位限制住居至今,尚不得歸國。
時序跨過2005年,各球團紛紛傳來新洋將的消息。令人感到疑慮的是,去年的年度亞軍誠泰Cobras竟至這些亂源球員的發祥地多明尼加選才,一次簽回了四個投手,而統一獅最近亦公布引進兩位多明尼加籍洋將。去年才說中南美洲洋將是亂源,卻又忙不迭引進中南美洲球員,摩拳擦掌準備打出好成績,真不知是去年只是講好玩,還是根本沒有除惡務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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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棒本季墊底的樂天金鷹隊為補強戰力,進行海外選才,相中被日本媒體封為「左手松(土反)大輔」的誠泰Cobras左投手林英傑,並以五千萬日圓的簽約金進行挖角,打算與球隊裡的當家王牌右投,雪梨奧運國手岩偎久志組成左右護法,樂天此舉使得台灣近年來繼曹竣揚、許銘傑、張誌家之後,又有一好手即將登上日本職棒的舞台,顯示出台灣棒球水準已獲日本方面的肯定,著實令人感到雀躍萬分。
但是,林英傑憑什麼拿五千萬的簽約金呢?或者應該說,林英傑憑什麼拿樂天給他的簽約金呢?
球員一生只能拿一次簽約金,早已是中華職棒各球團之間的共識,並且是經過領隊會議所做出來的決議,甚至在郭建霖等所謂的「叛將」回歸中華職棒聯盟大家庭時,亦需繳交當年轉檯所領簽約金扣除稅額部分做為回饋,以導正球迷視聽及球員價值觀。林英傑身為中華職棒聯盟大家庭的一份子,自應恪遵聯盟規範,拒絕樂天球團給予的簽約金,否則何能成為其他球員之表率?
再者,如果球員因為外國球隊高額簽約金的引誘而爭相出走,對於職棒給予社會的印象以及球迷價值觀的建立,亦是相當負面的教材,導引社會風氣「向錢看」而愈加趨向功利主義,如此長久發展下去,實非中華職棒聯盟永續經營之道,亦非球迷及社會大眾之福,林英傑在往更高殿堂挑戰的同時,這個問題應該更加三思,方能不辜負聯盟以及球迷的期待。
在此,僅以一介小球迷的身份,祝福林英傑在日本有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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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王建民被叫上大聯盟不久,有傳出洋基有可能會將他降入小聯盟,或是依照洋基以往的「習慣」,將王建民當成籌碼與別隊交易選手,因此,蕭美琴立委發起「一人一信救王建民」活動,以民粹方式喚起洋基對王建民的重視,希望洋基繼續將王建民擺在先發輪值表裡。但是,卻引起洋基公關的憤怒,並對媒體表達不滿,因為蕭美琴留的郵件信箱都是他們的私人信箱,他們認為隱私權受到侵犯。事後,蕭美琴當然是出來消毒一下,但是不管蕭美琴的一人一信活動是「救」還是「害」到王建民,王建民最終還是會以最適合他生存的方式在棒球界發展,我在想,蕭美琴真那麼愛棒球,為何不將他關愛的眼神,稍微投向一下國內職棒這群可憐的球員?
沒錯,我不只是在講楊松弦!
楊松弦是依規定領有離隊同意書的球員,亦即中信在發給他離隊同意書的同時,即「視為」同意楊松弦轉至別隊發展,暫不提去年各隊因為「默契」而皆不錄用的情形,時至今年,統一欲登錄楊松弦,聯盟卻以強硬的手法以「默契」為由不准統一登錄(同時牛隊釋出的高健龍卻順利轉隊成功),最後在「妥協」之下才以一年球監落幕。楊松弦是一例,今年季中遭到牛隊釋出的施昭同,卻是根本連離隊同意書都拿不到,等於棒球生涯被迫中斷!興農若是以「管理不易」而釋出施昭同,對其略施薄懲也就夠了,何來此惡毒的手法逼他吃不成職棒這碗飯?
中華聯盟與球員所簽訂的「不定存續期限契約」遭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糾正之後,球員契約改為一年一簽,但是約滿後球團有優先議約的權利,且球員若欲轉隊,需取得球團所發給之「離隊同意書」,選手當然可以選擇不與球團續約,但是球團不發離隊同意書,則球員將無法於中華職棒聯盟其他球隊出賽。縱然表面上改用了新形式的契約,但是離隊同意書的桎梏,仍然改變不了球員在職棒聯盟裡如奴隸般的地位。甚至如楊松弦這種領有離隊同意書的球員,也因「莫須有」的理由而慘遭封殺。
蕭立委看到了王建民,有沒有看到國內其他球員的慘狀?在一人一信聲援王建民的同時,也麻煩高抬貴手,救救楊松弦,救救施昭同,也救救國內其他的職棒球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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