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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好一段時間,松菸巨蛋終於在去年十月塵埃落定完成簽約事宜,前陣子還把官網弄好了,滿足了遠雄建設的商業開發以及台灣球迷宣揚國威的自慰心態。基本上我並不反對蓋巨蛋球場,只是許多人「台灣一定要有一顆蛋」這種想法讓我很難接受,既然一定要有一顆指標性的蛋,為什麼這顆蛋非得蓋在台北市不可?難道除了台北市民外,其他的台灣人民都活該當次等國民?

中華職棒無疑是商業團體,雖然這幾支球團跟外面公司行號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們喜歡比誰虧比較多錢,好像虧愈多就愈光榮一樣,而且既然是商業團體卻少有聽說任何一位總經理(領隊)是因為經營不善虧損過多而被撤換的也是不可思議之一。而且雖然中華職棒是商業團體,但是他們在成立之初卻是以「社會公益」的名義由教育部出面擋下了娛樂稅,但是去年他們還希望政府免除營業稅,不知其他公司行號聽了以後作何感想?中華職棒既然是商業團體,自然不能免俗地要將「降低成本」列為經營策略之一,所以即使租用室外球場一場不過要價20萬以下,中華職棒最老牌的領隊洪瑞河仍然連這筆錢也想省,出面呼籲政府將耗用納稅人血汗錢建造的球場免費借予中華職棒使用

租室外球場一場不過15到20萬元,中華職棒連這筆錢都想省,那想像中應該會貴很多的巨蛋,中華職棒進得去嗎?

進巨蛋比賽要多貴?以台北小巨蛋為例,因為是由台北市政府蓋好後以 9年13億外包(OT)給東森集團,所以東森每天眼睛一睜開就要先看著約40萬飛走,再考慮其他營運與維護成本之後,場租一場即使是不售票的公益時段也要超過70萬元,如果是售票場次的話甚至是照比例抽,最高 270萬元。(台北小巨蛋已由台北市政府收回自營,上述連結是台北市政府的新收費標準,但與原先東森公布價格幾無差距)

而松菸巨蛋是由遠雄取得50年的 BOT權利,亦即從設計、建造、營運都由遠雄一手包辦,包括所有資金也都由遠雄負責。巨蛋球場的價格說法不一,就以聽說過的最低 250億計算,遠雄每天的成本將達 137萬元,如果再加上其他的營運成本,每場的租金可以預見將超過 150萬元,比現在各室外球場要貴上一百多萬。

當然中華職棒不是傻子,所以他們提出了用「公益」名義進巨蛋比賽的說法(12),但是政府蓋了體育場可以用發展體育的理由收取低廉的清潔費就好,但是遠雄跟政府不一樣,首先,他取得巨蛋球場的特許經營權即表示在這50年內自負盈虧,所以租金理論上不會低於成本價137萬,其次,若政府編列預算補貼讓遠雄降價,人民是否會容許政府拿納稅人繳的血汗錢去當凱子?再者,不論中華職棒這個商業團體是如何厚著臉皮說他們要用「公益」名義進巨蛋打球,但是台北小巨蛋如果以公益名義租用球場則不得售票,未來松菸巨蛋很可能會比照辦理,中華職棒用公益名義進巨蛋,能賣票嗎?

有人天真地以為有了巨蛋,配上新的行銷策略,將可是中華職棒跳脫出現行以學生為主的消費族群以及可制訂更高的票價來支付場租,但即使以最低的每場150萬來計算,將使中華職棒每年比現在多支出超過6000萬元,假設兄弟所公布數字為真(雖然唬爛可能性居高),則即使以兄弟最賺的2004年,這筆場租仍將成為兄弟不可負荷之重。

我不否認要有利潤必先有支出,但是巨蛋的成本對於中華職棒來說,實在是太巨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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