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長杜正勝欲出訪巴拉圭,媒體報導重點皆在於杜正勝此行將耗費多少公帑,卻忽略了杜正勝即將代表台灣與巴拉圭簽署體育協定,計畫送十歲以下的學童至巴拉圭「學踢足球」,完全暴露出台灣在體育方面的畸形發展。
此一政策之尹始,乃是2002年台灣花費鉅資邀請甫參加第17屆世界杯足球賽的賽內加爾國家隊來台示範如何穿涼鞋踢球後,陳水扁總統宣稱該年為台灣足球年,並提出計畫送十歲以下學童出國學踢足球的構想,期望他們學成歸國後可以「為國爭光」。
運動,尤其是團體性的運動,決不是菁英式的培訓就可以成功,畢竟在數年的培養過程裡,天分優劣、訓練方式與運動傷害都足以嚴重影響一個選手未來的成就,要全面提升某項運動的實力,唯有擴大參與的人數,經由層級不斷地競爭、淘汰,才會培養出最優秀的選手,所以縱使中國地大物博,但是因為棒球參與人口少,所以在沒有良好的競爭與淘汰機制下,中國的棒球隊怎麼看就是這些熟面孔,出了國門只有被台灣耍著玩的份。會說送20個學生至國外踢球,期望這些人在數年後可以為台灣踢出好成績,顯示陳水扁在運動方面完全是個外行。
更深一層牽涉者,即是台灣對於體育的畸形發展。台灣因為特殊的歷史關係而遭國際社會孤立,在政治、外交頻頻受挫的情況下,「運動」成了宣揚國威的最好方式,而這些運動選手則需荒廢學業,接受日以繼夜的訓練。美國大學生學業成績及格為GPA達2.0,而NCAA選手亦須達1.8,否則該球員將禁止參與比賽以及訓練,違者全隊禁賽,而如果學校對球員的成績放水被NCAA查獲者,最嚴重亦可處分全隊禁賽。此外,NCAA在訓練時間上亦有嚴格規定,以確保這些學生運動員的本業是在唸書,而非如職業球員般的練球。縱然如此,台灣的菁英球隊碰上這些訓練時間遠少於台灣的學生運動員,仍然通常只有被打到丟盔棄甲的份。
教育部認為把兩間體院合併,就希望選手可以更有效率地為國爭光,但美國素負盛名的「長春藤聯盟」,11間學校皆是在學術界享有崇高地位的名校,但極少人知道長春藤聯盟其實是一個「運動聯盟」,光哈佛與耶魯兩間學校,百餘年來即培養出超過400名奧運選手,並且奪下超過150面獎牌,難道美國人天生便比台灣人優秀,使得他們可以在兼顧學業下,仍然有卓越的運動表現?
假使這些被送出國的學童在十年後都成了頂尖的運動選手,可以讓台灣在世界盃一路從會外賽踢進32強,並且奪下台灣史上第一座冠軍,然後呢?每個人應當被視為一個個體來尊重,台灣有沒有想過這些學童的未來?還是給他們國光獎金,然後打發他們回家種田?
縱使台灣設立了體育學院,並且在日前又將其合併為體育大學,但是台灣對體育的畸形態度,在21世紀的今天,較之被禁止用「中華民國」參與國際賽事的當年,毫無根本的改變。
(本文原載2008年2月5日聯合報民意論壇,該文經編輯稍作修改,此為原版)
此一政策之尹始,乃是2002年台灣花費鉅資邀請甫參加第17屆世界杯足球賽的賽內加爾國家隊來台示範如何穿涼鞋踢球後,陳水扁總統宣稱該年為台灣足球年,並提出計畫送十歲以下學童出國學踢足球的構想,期望他們學成歸國後可以「為國爭光」。
運動,尤其是團體性的運動,決不是菁英式的培訓就可以成功,畢竟在數年的培養過程裡,天分優劣、訓練方式與運動傷害都足以嚴重影響一個選手未來的成就,要全面提升某項運動的實力,唯有擴大參與的人數,經由層級不斷地競爭、淘汰,才會培養出最優秀的選手,所以縱使中國地大物博,但是因為棒球參與人口少,所以在沒有良好的競爭與淘汰機制下,中國的棒球隊怎麼看就是這些熟面孔,出了國門只有被台灣耍著玩的份。會說送20個學生至國外踢球,期望這些人在數年後可以為台灣踢出好成績,顯示陳水扁在運動方面完全是個外行。
更深一層牽涉者,即是台灣對於體育的畸形發展。台灣因為特殊的歷史關係而遭國際社會孤立,在政治、外交頻頻受挫的情況下,「運動」成了宣揚國威的最好方式,而這些運動選手則需荒廢學業,接受日以繼夜的訓練。美國大學生學業成績及格為GPA達2.0,而NCAA選手亦須達1.8,否則該球員將禁止參與比賽以及訓練,違者全隊禁賽,而如果學校對球員的成績放水被NCAA查獲者,最嚴重亦可處分全隊禁賽。此外,NCAA在訓練時間上亦有嚴格規定,以確保這些學生運動員的本業是在唸書,而非如職業球員般的練球。縱然如此,台灣的菁英球隊碰上這些訓練時間遠少於台灣的學生運動員,仍然通常只有被打到丟盔棄甲的份。
教育部認為把兩間體院合併,就希望選手可以更有效率地為國爭光,但美國素負盛名的「長春藤聯盟」,11間學校皆是在學術界享有崇高地位的名校,但極少人知道長春藤聯盟其實是一個「運動聯盟」,光哈佛與耶魯兩間學校,百餘年來即培養出超過400名奧運選手,並且奪下超過150面獎牌,難道美國人天生便比台灣人優秀,使得他們可以在兼顧學業下,仍然有卓越的運動表現?
假使這些被送出國的學童在十年後都成了頂尖的運動選手,可以讓台灣在世界盃一路從會外賽踢進32強,並且奪下台灣史上第一座冠軍,然後呢?每個人應當被視為一個個體來尊重,台灣有沒有想過這些學童的未來?還是給他們國光獎金,然後打發他們回家種田?
縱使台灣設立了體育學院,並且在日前又將其合併為體育大學,但是台灣對體育的畸形態度,在21世紀的今天,較之被禁止用「中華民國」參與國際賽事的當年,毫無根本的改變。
(本文原載2008年2月5日聯合報民意論壇,該文經編輯稍作修改,此為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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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 台灣棒球這五十多年傷害最深 而隔臨中國體育 也是完全奪標考慮 台灣每年派遣三級國家隊 到美國去參加比賽 但很多人 對於少年社區棒球 社區高中校隊 NCAA大學比賽 卻很漠生 能否抽空有計畫 介紹一下
不好意思,對您的看法有點不同意見. 我就直接講好了,以台灣的人口數跟環境,這樣的團隊活動,不以奪標考量以精英的選材方式去執行,那要怎麼做? 別老是以美日等發展架構體系來比喻,那是不同的人口數跟地理環境,光就棒球一項,在美國的架構下,以人口跟場地比來計算,台灣就要多生出六個大的台灣才夠支撐,就算是場地須要最小的排球,也要兩個台灣大的土地,我們那來那麼多的場地?而且還有其他項目要算勒!! 就算是日本,許多冷門的團隊競賽項目也是以奪標為目的的精英選材去執行,只是不同的是,那是民間企業或社區自動自發的行為(他們的行為並不會有任何額外的稅租減免,或從政府撈到啥好處),政府只是站在行政程序的輔導角色,而在這方面,臺灣的企業或社區人士不幹,由政府出面,有何不可? 再說,如果真的要正常化,那第一件事就是要廢止所有體育專門學校,體育系,禁止這種精英保護的制度才是,不是嗎?一邊喊提高精英化的層級,一邊喊要正常化,那不是自相矛盾嗎? 以奪標為目的,是對弱勢及未職業化的項目能引起民眾願意投入及支持,並讓有此專長能發揮空間的不得已手段,如果時空及大環境許可,自然該往正常化的方向發展,但在此之前,還是得"不正常"下去,不然,只是更多有專才的人被埋沒掉而已. 不管政府的出發點為何,願意將有專才的人送出去,對有專才的運動選手是好事,如果能擴大範圍,並且請暫國內資源最多的棒籃球出錢協力,將橄纜球好手送紐西蘭,冰球好手送加拿大,手球好手送德國,排球好手送巴西,讓有專才的人送到適合的地方發展,國家贏了面子,球員贏了裡子,雙贏的結果豈非更好? 小小淺見,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所謂雙贏這兩個字,是不能亂講的。 訓練出頂尖的好手幫助台灣在國際賽事上取得好成績,台灣的確是贏了面子,不過球員贏到什麼裡子?我想你忽略到我前文所述,優秀的運動員是經過不斷的競爭、淘汰而產生的,天分、訓練、運動傷害都足以影響一個運動員的成就,所以要打造一支菁英足球隊,只送20個出去是不夠的,至少要送200個,而且是每年送,這樣才有辦法在克服各種客觀限制後挑選出最菁英的一支球隊。 好了,這20個人踢到世界盃冠軍,台灣贏了面子,這些球員拿了國光獎金算是贏了裡子,那剩下的那些人呢?國家可有考慮到他們的未來? 請不要忽略競技運動這條路是很狹隘的,只要有唸書,聯考分數夠高,大學想填什麼科系都可以,但是不讓競技選手唸書,自然他們在聯考的時候不會有競爭力,既然他們在聯考的時候不會有競爭力,那就只能繼續往競技運動這條路發展,當他們這裡的絕大多數都會被少部分的菁英選手淘汰時,他們幾乎就只能永遠留在社會底層從事最基層的工作。 生涯規劃只能這個樣子,我不知道是誰選手的錯,還是政府的錯? 至於人口,的確人口是影響競技運動發展的重要因素,不過更重要的影響是從事該運動的人口,而不是全國總人口,不然中國早就是全世界第一運動大國了,美國大聯盟算什麼? 至於冷門的競技項目的發展,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要蓄意發展這些項目?「蓄意」發展冷門項目,除了稍微提高奪牌希望之外,我不知道對一個國家的運動發展有任何助益,畢竟該國就是沒有這種運動文化,然後這些項目的選手又要落入前面講的惡性循環一樣,成為國家自爽的工具。 美國人籃球、棒球那麼強,他們沒事跑去跟法國人玩滾球、跟英國人玩板球幹嘛?一點意義也沒有。
不好意思,又來叨擾. 我想您講的都是,也確實是現實狀況所發生的事,但,就我的分類,那是執行面的缺失,而現在我們討論的,是政策面的問題^^ 精英體育或全民體育的政策方向,一直來,不管是誰當政,都一直在高層及學界拉扯辯論,也很遺憾的,我們一直沒有個明確目標,當下的政策為何,常端賴是那一派人士與層峰關係較好而定,也因此,到底孰優孰劣,沒有定論. 但不管是那一派,多年來在執行面上的問題,是我們從政府到學校單位把運動員當奪標機器在訓練,而非以百年樹人的理念下去指導. 最誇張也經常發生的是,只要你能奪牌,連學業成績校方都可以幫你搞定. 這才是造成現今許多運動員退役後不知如何是好,意志力一不夠就淪落到社會底層的原因.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不同領域的資優生中,除了他們專精的事物外,別無長才,萬一在出人頭地前有個狀況,就不知如何是好.歷年來有許多數理資優生,就是在這樣的惶恐中不敢面對未來,自行了結人生.也有小提琴的資優生,到國外發展不順,不知如何是好,結果當高級妓女維生. 但,我們能因此去說這樣讓資優生發展的精英制度本身是不對的嗎? 我想不是的,那是執行上出了差錯,造成個人發展上的偏差,而執行的過程,是可以監督的. 同樣的狀況,也可以這樣的角度去看待送有潛力的小朋友去踢球這件事. 就我的觀點,這樣的政策對那些真的有天份的小朋友是件好事,至少給了他一個機會,一個以自己天份圓夢的機會.但我們也要去看他的執行面是否有問題,是否長久下去,還是只想訓練出一批奪標機器,或是跟二十年前網協的奪金計劃一樣,成為特權份子拿綠卡的跳板. 更重要的,要看上頭在執行過程中,監督執行單位是以樹人的態度下去執行,而非以奪牌機器的角度下去執行. 我們要睜大眼睛,看他們有沒有把這些事做好. 至於人數的問題,我想這是足協的意思,比照當年日本把球員送巴西的計劃,先送少數精英,再視狀況而增加人數.其實日本搞了半天,送了一堆人,也只出了個三浦良知還上得了檯面,但在這過程中兩邊的技術交流,三浦良知成名後的追隨效應,及後來那些日本球員回國將經驗傳授給下一代後,成績不可同日而語,我想,這也是足協推這計劃的原因. 但,我不得不講,日本的那個計劃,是建立在本身已有不錯的足球運動人口下的策略,而我們的足球運動人口呢? 這步是跨出去了,接下來要怎麼執行,有沒配套措施,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是希望能像美日一樣,是由企業接手這件事,這樣才會慢慢往全民體育的方向去發展,對國家的資源分配才是正軌. 另,美國人的滾球跟板球其實打得還不錯,但他們的發展是因為移民本身就有這樣的技術基礎,在當地社區及群社當後盾,慢慢有興趣的人就靠過來研究 發展就是了.......
我個人的意見是不該這麼快就替小孩子定型。 許多人小時候也是學一堆才藝的,甚至是花許多時間在練習,期望以後朝這條路發展,但是這些人並沒有像台灣的運動選手一樣,幾乎被允許不用唸書,他們花在唸書的時間上其實並不比一般人少多少。 我認為即使是體育選手,也該讓他們在聯考上有與一般學生競爭的機會,而不是為了這個國家機器的榮譽,連這個機會也要剝奪。